中国古代歌舞介绍

庇里西勒

p’i li his lê

舞名。赫哲族民间舞蹈。流传于黑龙江省的富锦等地赫哲族聚居区。《庇里西勒》为赫哲语,意为踼踏,故亦称《踼踏舞》。每当年节和喜庆日子,人们相聚广场作舞。该舞分独舞表演和群舞自娱两称形式,动作基本相同。群舞时,男女并排,两手交叉彼此相握。舞技娴熟者可踏出各种复杂快速的节奏。无乐器伴奏,击地为节。舞蹈欢快热烈。

同义词:踼踏舞

折腰舞

chê yao wu

舞名。《西京杂记》说:「汉戚夫人善为《翘袖》、《折腰》之舞,歌《出塞》、《入塞》、《望归》之曲,侍婢数百人皆为之,后宫齐唱,常入云霄」。按《出塞》、《入塞》诸曲,是张骞通西域得《摩诃兜勒》后,李延年因之而作的新声,戚夫人所歌者谅非此等曲。至《翘袖》、《折腰》二舞,当起自秦、汉之际的民间,为戚夫人带入宫中的。也许是戚夫人的创作。汉代楚国地区的《折腰》舞蹈形象可见于南阳(原为楚地)的汉画像石上。画的右方有两个细腰舞伎并列折腰翘袖而舞。《折腰舞》是个舞姿技巧都有相当高难度的舞蹈。这种折腰不是一般所见的向后下腰,而是折旁腰作九十度角、两上臂平抬,两臂与折下的上身平行,两袖平飞翘起,舞人面孔朝前,舞姿十分别緻。《折腰舞》还见于山东微山县
两城山汉画像石,左旁一乐人弹琴,中间一舞伎作翘袖折腰之舞,右一舞人抗袖而舞,《后汉书‧五行志》还描述《折腰舞》的舞步:「足不在体下」,是一种身体重心向侧边倾斜的舞姿,今称〈旁腰〉。

同义词:旁腰

投壶

t’ou hu

礼仪名;游戏名、舞名。投壶是把箭投入壶中的一项传统活动;是中国古代六艺之一射礼及射艺的延伸。它的起源要溯源到周朝(西元前11世纪~西元前256)。该时有射箭的礼仪,称之谓射礼,并依不同阶级身分,分为「大射」、「宾射」、「燕射」及「乡射礼」数种。所谓大射,就是天子及诸侯在举行祭祀礼仪之前,与群臣举行射礼,藉以观其德行及射艺。凡射中次数较多者,始被邀请参与祭祀礼仪。宾射,即当诸侯来朝,由天子与诸侯共同参与之礼。礼仪过程与大射略同。燕射,即天子与诸侯在燕礼之后举行的射礼。乡射礼,即每年春秋二季,乡大夫集合士及弟子在乡学中习射之礼。以上这些礼仪过程非常繁琐,加之诸侯在射礼之前必行燕礼(即宴饮之礼)。乡射之前也要举行乡饮酒礼。两种礼仪连续举行,可能由于时间及场地的因素,至春秋(西元前770~西元前476)时代,经常将射礼在酒宴中举行,因此才有「投壶礼」。《礼记‧投壶》:「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这样严谨仪式,到西汉(西元前206~西元23)时代,投壶的礼仪与教化目标逐渐淡化,士大夫热衷于投壶本身的文化气息。《后汉书‧蔡遵传》:「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袁绍(~西元202)、王弼也善于投壶。晋朝(西元265~西元420)石崇(西元249~西元300)之家伎具有能隔着屏风将箭投入壶中之高超技艺者。《宋史‧岳飞传》:「飞好贤士博览经史雅歌投壶恂恂如书生。」。这种活动与风尚至清朝(1644~1911)仍为士大夫所喜好,并流传至民间。投壶曾传至日本,日本古代士大夫及贵族男女,也竞相追逐此高雅游戏;尤其在九世纪时,吟诗、围棋、投壶已成为日本高层社会之代表性活动。唐朝(西元618~西元907)传至日本之投壶所用之壶仍完整地保存在正仓院(见图)。今人刘凤学(1925~)曾以投壶礼为素材,创作舞蹈《投壶戏》,首演于1974年,台北市国父纪念馆。﹝参考《周礼‧卷二十二》、《礼记‧卷十九》、《后汉书‧蔡遵传》、《三国志》、《晋书》、《宋史‧岳飞传》、《三礼辞典》、《雅乐》、李小华着《刘凤学访谈》﹞

广义词:礼仪名、游戏名、舞名

旱龙船

han lung c’huan

舞名。宋代舞队名目之一。也称《旱划船》、《划旱船》等。宋人范大成《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韶》诗「旱船遥似泛」自注:「夹道随行,为竞渡之乐,谓之《划旱船》。」即表演者列为两队,以舞蹈动作表现龙舟竞渡的情景。《西湖老人繁胜录‧清乐社》之下所列舞队、《梦梁录》卷一〈元宵〉条所列舞队,都有《旱龙船》。《武林旧事》卷二〈舞队〉条中录有《旱龙船》。近代以来民间舞蹈中一舞者(一般为女性)腰套纸扎船形道具,作乘船舞蹈动作,另一舞者(男性)持桨做划船舞蹈动作,两人互相配合表演的《旱船》、《採莲船》,与宋代舞队中的《旱龙船》、《旱划船》一脉相承。

同义词:旱划船、划旱船
相关词:旱船、採莲船

李十二娘(生卒年不详)

li shih êrh niang

人名。公孙大娘之女弟,善舞剑器而闻名。唐代宗(西元763~西元779)大历二年(西元767)杜甫在夔府(今四川奉节县)别驾(郡太守之辅助官)元持家中观看李十二娘之表演,由其舞剑器之技巧和姿态而忆及幼年,曾在河南郾城观赏过公孙氏舞剑浑脱,因而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参阅《全唐诗》〕。

李天民(1925~)

li t’ien min

人名。薪传奖得主。他是辽宁省锦县人。曾任教高雄西子湾进修小学、屏东师范学校、台湾省警察学校、国防部政工干校、省立台北工专、西湖商工、世界新闻专科学校、中国文化学院舞蹈音乐专修科、国立台湾艺术专科学校创立舞蹈科担任该科组主任及科主任共九年。各公私立团体舞蹈顾问或艺术委员会及评审委员。现任国立台湾艺术学院舞蹈系教授及中华民国舞蹈学会理事长。五十年来曾参与国家各重要庆典表演、亚洲影展、金钟奖、文艺季及在赴国外访问团中均有创作,作品数量丰富。从事舞蹈教育范围包括各级学校、青年救国团、陆、海、空军、警察及各艺工队、工厂、社会团体和海外教学。曾创办中华乐舞团巡迴国内外表演。曾获舞蹈教育有功及演出活动等多次奖项及最高荣誉奖薪传奖。已发表有关舞蹈文章上百篇。专着有:《舞蹈艺术论》、《中华民国文艺史─舞蹈》、《中国舞谱》、《台湾原住民舞蹈、()()()》及《中国舞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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