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是为了给明朝政府倒卖胡椒赚大钱

“郑和竟能于十四个月之中,而造成六十四艘之大舶,载运二万八千人巡游南洋,示威海外,为中国超前轶后之奇举;至今南洋土人犹有怀想当年三保之雄风遗烈者,可谓壮矣。”这是孙中山先生对著名航海家郑和的评价。

今人皆知郑和七下西洋,是15世纪世界航海史第一人。梁启超先生曾说:“前有司马迁,后有郑和,皆国史之光也。”

其实,《明史》对郑和评价不高,仅留700余字小传,虽称“明初盛事”,不及家世,连何为“三保太监”亦无解。清代正史也极少提及郑和,直到清末民初,受西方史学影响,郑和才“热”起来。

与“郑和热”相伴,是长期流传的一个刻板印象:下西洋“无利可图,劳民伤财”,属于“炫耀性的远航”,因财政负担太大,被罢是早晚的事。

其实,郑和下西洋有明确的经济目标,每次远航均获利甚丰。明成祖朱棣频繁派郑和下西洋,特别是前三次,几乎刚回来便出发,似有弥补财政亏空之意。只因明朝货币日渐疲软,到明孝宗时,才成亏损之举。

“郑和式贸易”有一个副产品,此前胡椒被视为药材,因“下西洋”带回大量胡椒,使它成了调味料。那么,郑和为什么要带回这么多胡椒呢?除了买胡椒,郑和还买了什么?据史料载,郑和曾一次带180名医生、医士下“西洋”,当时明军几千人才配一医生,郑和船队(一般认为是2.7万人)为何超标这么多?

看似细节处,藏着大文章。

“郑和下西洋”能赚多少钱?
这要从明初海禁说起,朱元璋认为“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违令者“按察司论当弃市”,且“禁民间用番香番货”,“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音如置,意为放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三个月外仍前存留贩卖者,处以重罪”。

自唐代起,中原与中亚香药贸易不断,香药已融入日常生活中,用来治病、防疫、室内消毒、祛除潮气等,东南亚诸国亦仰仗明朝的购买力。禁断后,香药价格飙升,各国怨声载道。民间香药贸易衰败,正是官商入市的好时机。

郑和下西洋时,最多一次配180名医者、医士,每150名船员即有一人,而明代边关卫每1120至5600名士兵才配一医士。郑和船队成员90%来自卫所,该配置未免太豪。其实,明代医士主要负责药物,较少看病。郑和带医士下西洋,是为买药,不是船员福利。

“郑和贸易”的利润惊人。

据《明会典》,郑和带去的青花白瓷盘,每个在南洋能卖500贯,碗卖300贯,可成本才几十文。在苏门答剌国,100斤胡椒只值1两白银,带回明朝,每斤能卖10两至20两。彼此差价都在千倍以上。

唐宋进口香药多是乳香,郑和多采购胡椒,以胡椒易乳香,因胡椒差价大,利润也大。当时东南亚多龙涎香,“货于苏门答剌市,官称一两,用彼国金钱十二个,一斤该金钱一百九十二个,准中国铜钱九千个”,郑和嫌贵,不予采购。
此外,当时东南亚诸国均接受明朝纸币。

胡椒被“强制推广”
大量胡椒被运回后,郑和不用担心销路。
明朝一度将胡椒折算成官员工资,甚至每斤折100两白银,官员叫苦,却不扰民间,名臣丘濬说:“今朝廷每岁,恒以番夷所贡椒木折支京官常俸,夫然,不扰中国之民,而得外邦之助,是亦足国用之一端也。其视前代算间架总制钱之类,滥取于民者,岂不犹贤乎哉。”

除“郑和贸易”,东南亚各国借口“进贡”,也将大量胡椒贩入中国。明代之前,胡椒是药,只有皇家、高官用来烹饪,很少被写入菜谱,经这一轮“强制推广”,明代几乎所有菜谱书籍都记有胡椒菜。

既然“郑和贸易”有利可图,为何史书却认为“浮海下西洋”是为“踪迹建文”?

其实,历代史家对此说均持怀疑态度,毕竟找建文帝不必去7次,这可能是朱棣的一个障眼法。自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带回胡椒,发给监造皇宫的官员当奖金,收到奇效后,胡椒贸易迅猛发展。

作为皇帝的私人财源,外界很难了解运作的细节。朱棣时,明朝纸币风行东南亚,换回大量黄金、白银,但纸币以国家实力为担保,郑和的大航海事业被中断后,加上明朝军事实力下降,特别是明英宗在“土木堡之变”被俘,明朝纸币在海内和海外均严重贬值,只值票面的十分之一。

明景泰四年(1453 年)时,一斤苏木价至5至8分银,而明廷购入价是7分,已无利润可言,这让后人产生误会,以为郑和“赔本赚吆喝”。可朱棣花销惊人,如果不是郑和赚钱来养,怎能撑下来?

郑和下西洋是为了给明朝政府倒卖胡椒赚大钱 
  关于民族史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