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演揲儿法”考证元代藏传佛教

什么是“演揲儿法”,明代官修正史照抄野史,事实上,蒙古人在元朝建立以前就开始信仰藏传佛教,如今中国西北地区清一色的穆斯林,但是蒙古人是例外,他们依然是藏传佛教徒。大家知道,连“达赖喇嘛”这个名号也是蒙古人给取的,它原本是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1507—1582)于1578年赐给第三世“一切智上师”索南加措(1543—1588)的一个封号,而俺答汗的孙子云登加措(1589—1617)也被认定为第四世达赖喇嘛。一直到清朝,蒙古人的绝大部分经济收入都流入西藏,用于“进藏熬茶”。另外,乾隆皇帝写有《喇嘛说》,一方面谴责喇嘛,另一方面却说他是为了安抚蒙古才信喇嘛教的。但是,今天若问蒙古人究竟从何时开始信仰藏传佛教,他们怎样慢慢地接受藏传佛教了,对此我们几乎一无所知。

迄今为止,人们关于这段历史的认知都源于明初士人权衡的私家笔记、或当视为元末野史的《庚申外史》,其中有这样一段话: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脱脱奏用哈麻为宣政院使。哈麻既得幸于上,阴荐西天僧行运气之术者,号“演揲儿”法,能使人身之气或消或胀,或伸或缩,以蛊惑上心。哈麻自是日亲近左右,号“倚纳”。是时,资政院使陇卜亦进西番僧善此术者,号“秘密佛法”。谓上曰:“陛下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亦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当受我‘秘密大喜乐禅定’,又名‘多修法’,其乐无穷。”上喜,命哈麻传旨,封为司徒,以四女为供养,西番僧为大元国师,以三女为供养。国师又荐老的沙、巴郎太子、答剌马的、秃鲁帖木儿、脱欢、孛的、哇麻、纳哈出、速哥帖木儿、薛答里麻十人,皆号“倚纳”。老的沙,帝母舅也;巴郎太子,帝弟也。在帝前男女裸居,或君臣共被,且为约相让以室,名曰“些郎兀该”,华言“事事无碍”。倚纳辈用高丽姬为耳目,刺探公卿贵人之命妇、市井臣庶之丽配,择其善悦男事者,媒入宫中,数日乃出。庶人之家,喜得金帛,贵人之家,私窃喜曰:“夫君隶选,可以无窒滞矣!”上都穆清为閤成,连延数百间,千门万户,取妇女实之,为“大喜乐”故也。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说,元顺帝时,丞相脱脱奏请哈麻担任了“统战部长”,哈麻在得到元顺帝的宠幸之后,偷偷向他推荐了一个会“运气之术”的印度僧人,这种“能使人身之气或消或胀,或伸或缩”的法术叫做“演揲儿”。而后,资政院使、朝鲜人陇卜又向皇帝进献了一位西番僧人,这位西番僧向皇帝传授了所谓“秘密大喜乐禅定”,又名“多修法”,即藏传密教中的男女双修之法,这种修法听起来像是一场君臣共演的群交派对。

此外,《庚申外史》中还提到了一种名为“十六天魔舞”的藏传佛教仪轨:“[正当红巾军兵临大都城下],而帝方与倚纳十人行大喜乐,帽带金佛字,手执数珠,又有美女百人,衣璎珞,品乐器,列队唱歌金字经,舞雁儿舞,其选者名十六天魔。”蒙古皇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因为“酷嗜天魔舞女”,不惜在宫中挖地道,每天“从地道数往就天魔女,以昼作夜”云云。

由此可见,《庚申外史》中记载的出现于元朝蒙古宫廷中流传的藏传佛教修法其实有三种,一种是所谓“演揲儿法”,另一种是“秘密大喜乐禅定”,还有一种就是“十六天魔舞”。但可笑的是,这些记载后来统统被明代修《元史》的人抄进了正史,而且还抄错了,据《元史·哈麻传》中记载:初,哈麻尝阴进西天僧以运气术媚帝,帝习为之,号演揲儿法。演揲儿,华言大喜乐也。哈麻之妹婿集贤学士秃鲁帖木儿,故有宠于帝,与老的沙、八郎、答剌马吉的、波迪哇儿禡等十人,俱号倚纳。秃鲁帖木儿性奸狡,帝爱之,言听计从,亦荐西蕃僧伽璘真于帝。其僧善秘密法,谓帝曰: “陛下虽尊居万乘,富有四海,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 当受此‘秘密大喜乐禅定’。”帝又习之,其法亦名“双修法”,曰“演揲儿”,曰“秘密”,皆房中术也。帝乃诏以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号所处室曰“皆即兀该”,华言“事事无碍”也。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

如果将正史中的这段话与《庚申外史》中的记载对比,就会发现野史中“演揲儿法”与“秘密大喜乐禅定”这两种不同的修法在正史中被合二为一,而且“皆房中术也”,“十六天魔舞”也被描述成一种皇帝寻欢作乐的“淫戏”。因此,一段莫须有的野史就这样变成了元末宫廷修习藏传佛教史的官方说法。

中西方都对藏传佛教的污名化进行想象。

从此,藏传佛教也一变而为“房中术”、“淫戏”的代名词,甚至还是导致元朝不足百年而突然灭亡的罪魁祸首。于是元朝末年就有人总结说,蒙古人征服南宋,一统天下,遂使“中国一变而为夷狄”,而西藏喇嘛于蒙古宫廷传播的密法又使“夷狄一变而为禽兽”,遂使“堂堂人主,为禽兽行,人纪灭亡,天下失矣”。

但仔细考察《庚申外史》中记载的君臣言论,像“陛下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亦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显然是典型的汉人奸臣挑唆末代昏君的老生常谈,根本不像胡人说的话,因此无论野史还是正史,关于元末宫廷所传藏传密法的记载都不可信,唯一可信的是我们根本看不懂的那些非汉语词汇,比如“秘密大喜乐禅定”、“演揲儿法”和“十六天魔舞”等等,因为它们都是当时的人按照胡语发音用汉语记载下来的。

遗憾的是,虽然以上这些故事以讹传讹,真假难辨,但它们对后世的影响却极为深远。元以来的汉文文献中,不断出现这些故事的新版本,并且常常流为色情小说的主题,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传为明代著名江南才子唐寅所写的色情小说《僧尼孽海》。

《僧尼孽海》有一回名为“西天僧、西番僧”,即是根据《庚申外史》中有关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宫中修“秘密大喜乐法”的故事添油加醋而成。有趣的是,唐伯虎还把汉人房中术经典《素女经》中的内容用来解释所谓藏传“秘密法”,将之演绎为龙飞、虎行、猿搏、蝉附、龟腾、凤翔、兔吮、鱼游、龙交等号为“采补抽添”之九势。

这种色情化的想象源远流长,直到当代都可见其例。1983年《人民文学》上发表了一部题为《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的短篇小说,它以游记的形式讲述作者于西藏的所见所闻。“实际上,马建在这部小说中所讲述的大部分故事根本就不可能见于或发生于1980年代的西藏,它们不过是一些现代版的《僧尼孽海》式的西藏故事。”沈教授说。因为这部小说讲述的五个故事都涉及怪异、不伦的性行为,特别其中对三代乱伦和宗教仪式性的性行为,即上师以灌顶为名与女弟子(女活佛)发生的性行为的细致描述,而被在京藏族同胞们视为侮辱而演变为一场政治事件。

不仅中国人对藏传佛教存在误解,外国人也一样。13世纪著名的旅行家马可·波罗一方面称西藏喇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师,另一方面则批评西藏人是最肮脏、最没有性道德的人,比如为了换取一件可以说完全不值钱的小礼物,藏族母亲能随时把自己的女儿献给外来商人、僧人等等。年轻女子获得的这种礼物越多越受人羡慕,马可波罗甚至挑逗性地鼓励西方青年去西藏,随便享用白送给他们的“室女”。

“演揲儿”的语文学研究

鉴于世俗社会长久以来对于藏传佛教的“污名化”,要想澄清问题,就一定要明白所谓“演揲儿法”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元朝多元民族文化的背景下,它是蒙古语、藏语,亦或是梵语的音译?

沈教授指出,最早将《元史》中有关“秘密大喜乐禅定”和“演揲儿法”的这个段落翻译、介绍给西方读者的是著名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van Gulik,1910—1967)先生,但高罗佩对像“演揲儿”这样来历不明的词汇一样无能为力,还在翻译过程中犯了很多错误。(详见沈卫荣:《大师的谬误与局限》,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1年6月5日)

当然除了高罗佩之外,欧洲最负盛名的汉学家、蒙古学家、藏学家都曾尝试用历史语言学的方法来揭开“演揲儿”这个谜团,如法国杰出汉、藏学家石泰安(Rolf Stein,1911—1999)先生曾将“演揲儿”解释为一个汉语、胡语混杂的动宾结构词汇,“演”是汉语动词,意为exécuter,或者pratiquer,即“表演”、“修习”的意思,而“揲儿”则是蒙古语词jiral的音译,意为“喜乐”,所以“演揲儿”的意义实际上就是“表演”或者“演习”喜乐。另外,德国著名的蒙古学家傅海博(Herbert Franke,1914—2011)先生则把“演揲儿”还原为一个蒙古语词汇,说它是ld r或者nd r的音译,意义皆为“喜乐”。

然而石泰安和傅海博的这两种解读不但没有文献学上的任何依据,而且明显受了元明时代汉文文献的误导,将“演揲儿”指称为“大喜乐”不过是明代史臣抄录《庚申外史》相关记载时犯的一个可笑的错误,它原本与“大喜乐”毫不相干,而是指一种“能使人身之气或消或胀,或伸或缩”的“运气之术”。

由此,沈教授对他一直在国内学界倡导的语文学(Philology)有了新的体认:“语文学并不是对业已形诸文字的历史资料中的语言的研究,而是将文本置于其本来的语言、历史、文化和宗教语境中的深刻的研究和理解。”

为了从“演揲儿法”中拯救历史,沈教授从以往没有注意到的材料中寻找到一大批元代藏传佛教资料,例如相传为元代国师八思巴传授、集译的《大乘要道密集》、黑水城文献和吐鲁番文献中都有相关内容。经过不同文字译本的对勘和比较研究,沈教授终于解开了“演揲儿”这个困扰学界多年的未解之谜。

北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中藏有一部传自清代宫室的《修喜[金刚]佛图》,图文并茂,其主要内容就是图示萨迦派所传修习喜金刚本尊瑜伽的所谓“喜[金刚]佛三十二妙用定”,内分顺行、逆行和混行,共九十六种图式。
从“演揲儿法”中拯救历史

简而言之,“演揲儿法”原来指的是藏传密教中的幻轮修法(’khrul’khor,’phrul’khor,或曰“机轮”、“旋轮”和“乱轮”等),这是通过一系列的肢体动作(瑜伽),来修习人身中的风(rlung、气)、脉(rtsa)和明点(thig le)等。修习幻轮的目的主要在于调节风脉,强健身体,以帮助修行者消除身体的各种疾病,打开体内各处脉结,维持脉管中气息的畅通,并能使人的身体具有八德五相等威仪。它是一种类似于今日流行之气功的瑜伽修习法,西方人称之为Magic Movement,多为藏传佛教各派所传无上瑜伽部究竟修习法,或曰圆满次第修习之前行。

当然,沈教授还在讲座中特别感谢了马来西亚华侨学者卓鸿泽先生,说他首先正确地将“演揲儿法”和“秘密大喜乐禅定”区分开来,并认为“演揲儿”三字正是回鹘文yant r(梵文yantra‘机关,关捩’之回鹘文形式) 一词之对音”。(详见卓鸿泽:《“演揲儿”为回鹘语考辨——兼论番教、回教与元、明大内秘术》,《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2007年)

其次,所谓“秘密大喜乐禅定”,或曰“双修法”、“多修法”,即是藏传密教无上瑜伽修习中的“欲乐定”修法,或曰“大喜乐禅定”,这确实是一种依持“行手印”,或曰“明妃”修习欲乐,渐次得“四喜”,体认乐空无二之理,现证究竟菩提,即身成佛的一种修法。这种修法或是密教性爱的最经典的一种形式,是密乘佛教无上瑜伽部之瑜伽尼本续的修法。它当早在西夏时代就已经由萨迦派上师传入,传说元朝首任帝师八思巴上师曾三次给蒙古大汗、元世祖忽必烈皇帝及其皇后、帝室以喜金刚灌顶,可见元朝蒙古人修习“大喜乐禅定”应当不是于元末宫廷中才开始的。

最后,在藏传佛教的语境中,“十六天魔舞”原本是对无上瑜伽部本尊胜乐金刚之中围(坛城)的一种供养,由十六位“明母”,或者“天女”,手持各种乐器,随着特定的念诵和音乐翩翩起舞的一种宗教舞蹈,它不但与情色、淫戏无关,而且常常只是一种“意生供养”,即是密教行者自心间化出十六天魔舞女,于其观想中以想象的“十六天魔舞”的形式作为献给胜乐佛之坛城的一种供养。
在解开这三个词汇的谜团之后,沈教授说:“现在我们可以说,将元末宫廷中所传的藏传密教修法定义为房中术、淫戏、把蒙元帝国灭亡的原因归咎于蒙古大汗热衷于修炼藏传秘法显然都不是历史真实。”
“蒙古人之所以如此迅速地接受和信仰藏传佛教,有深刻的西夏背景,我们的研究表明,几乎所有可知的、在元代中国流传过的藏传密教修法都可以在西夏文献中找到记载。西夏王朝对藏传佛教吸收之甚深和广大,远远超越以往人们的想象。藏传佛教于西夏王国内的普遍流行为与其紧邻的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蒙古人信仰藏传佛教并不是元朝立国后才开始的,它应该早在蒙古征服西夏和畏兀儿地区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

沈教授最后指出:“元代蒙古人的藏传佛教信仰对其后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明代的大部分皇帝对藏传佛教的信仰较之其蒙古前任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大量源自西夏、蒙元和明朝的汉译藏传密教仪轨,大部份都出自满清宫廷的收藏。”

从”演揲儿法”考证元代藏传佛教 
  关于蒙古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