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有哪些消极影响

 北魏孝文帝改革有哪些消极影响

摘要:北魏孝文帝改革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全面,影响较大的一次改革。然而,经过改革国力达到鼎盛的北魏王朝在孝文帝死后仅30余年便迅速分崩离析。对此,历来论者甚众,其说纷纭。笔者认为孝文帝在迁都洛阳,移植门阀制度以及定姓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消极影响与北魏政权的瓦解乃至灭亡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北魏孝文帝
迁都洛阳 定姓族 门阀制度 消极影响

北魏孝文帝自登基执政以来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汉化改革措施,如均田制、三长制、官员俸禄制、迁都洛阳、移植门阀制度、定姓族等,其改革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是一场规模浩大,比较全面的改革运动。以往论者对其作正面评价的较多。然而,后来的历史证明孝文帝改革并未给北魏的政治、经济带来发达昌盛,相反,在孝文帝死后仅30余年北魏王朝便迅速分崩离析。这不能不说明孝文帝改革与北魏政权的瓦解之间没有关系。尤其是孝文帝在迁都洛阳,重新确立门阀制度以及定姓族方面所产生的一些负面作用对北魏王朝的衰亡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迁都洛阳的负面影响

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这种负面影响在当时就已显现出其危害性,并在以后的年代中不断予以显现,最终导致了北魏国势的衰危。

()迁都导致了统制集团的分裂

南迁洛阳是孝文帝汉化改革的前奏。孝文帝为了实现“华夏正统”的至尊地位,不顾鲜卑旧贵的强烈反对,借南征的名义想法设法完成了迁都洛阳的政治宏愿。但迁都洛阳对于世世代代居住于朔方的鲜卑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这意味着拓跋氏必须放弃过去那种以游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而使经济生产农业化;同时,还意味着在生活方式上也要求改革。这样一个从行动到观念都要为之一变的迁都举动,所遇到的阻力是难免的。恰恰这种阻力来自拓跋内部,这就意味着其民族凝聚力的丧失。早在迁都之前,于烈就有“乐迁之与恋旧,惟中半耳1】(P738的估计。虽然仅仅是一种估计,但也反映了有相当多的反对者。“北人恋本,忽闻将移,不能不惊扰也”,2】(P465就连孝文帝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因此,迁都只能以托名“南征”掩人耳目的方式进行。即使这样,当消息传到平城后,拓跋贵族仍“莫不惊骇”。太和十九年(495),“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了北方3】)(P588的元恂,借孝文帝出游嵩山之机,召集牧马,轻骑奔代,意欲“跨距恒朔”,公开反对迁都。为绝后患,孝文帝将太子元恂废为庶人,旋即毒死。然而紧接着又爆发了以穆泰,陆睿为首的保守贵族的叛乱。正所谓“代乡旧族,同恶者多”。代乡旧族历来是北魏政府的领导核心,北魏前期之所以取得“文治武功”的成就,关键在于有一个“团结,积极进取”的代乡旧族。到迁都后二十年,反对者依然存在,迫使孝明帝元诩不得不做出让步:“北京根旧,帝业所基,南迁二纪,犹有留住,怀本乐故,不能自遣,若未迁者,悉可听其任停,安堵永业”4】(P226这样拓跋族明显的分裂为迁洛和留居两大集团。

再加之在迁都后,孝文帝随即推行汉化政策,给南迁鲜卑贵族种种特权,抬高他们的政治地位;而代北贵族则被排斥于门阀姓族之外,成为庶姓,受到贬抑。如史所载:“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5。从而引起了留居的代北集团的极大不满,导致南北两大集团隔阂加深,为北魏的统治埋下隐患。

(二)忽视了迁都的巨大经济负担,造成社会贫富分化加剧。

孝文帝迁都洛阳,对鲜卑各阶层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下层民众破坏尤烈,“资产罄于迁移,牛畜毙于撵运”,“富者犹损太半,贫者可以意知”,“事农者未积二年之储,筑室者才有数间之屋”6。因此,代迁之民刚到洛阳之初,绝大多数民众,“居无一椽之室,家阙儋石之粮7,生活十分贫困。

而迁都洛阳后,随着拓拔鲜卑封建化的加深,进入北魏上层的汉族大姓和逐渐汉化的鲜卑贵族在政治,经济上享有特权,他们进一步加快聚敛财富的速度,生活日趋奢靡腐化。有史料记载,河间王元琛,“最为豪首,常与高阳争衡,造文柏堂,形如徽音殿。置玉井金罐,以五色襘为绳。妓女三百人,尽皆国色。”8足以可见当时元琛的生活极为奢华。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9。当上流社会“竞相矜夸,逐成侈俗。车服第宅,奢僭无限;丧葬婚娶,为费实多;富贵之家,童妾核服;工伤之族,玉食锦衣”之时,处于社会下层的广大民众,则是“农夫食糟糠,蚕妇乏短褐”10。在北魏上流社会普遍纵欲的所谓“繁荣”的假象之下则是广大民众的极度贫困。

就洛阳时代北魏普通民众的生活而言,仅在宣武帝元恪太和二十三年、景明元年、三年、始平五年、永平三年、四年、延昌元年、二年、三年等就因水旱等自然灾害导致“百姓饥弊”,“民饥饿死者数万口”,“频年饥俭,百姓窘弊11。当到孝明帝元诩孝昌初年(公元525)出现“北镇饥民二十余万”12之时,一场严重的社会危机“六镇饥乱”就会像暴风雨一样来临。此时,社会贫富差距已经拉大到再也无法调控的地步,北魏政权面临的只有动乱与分裂。

二、移植门阀制度,引发社会矛盾。

北魏前期的用人路线是“任人唯贤”,但孝文帝于太和十九年(495)下诏确定了门阀序列后,孝文帝的用人便基本上变为“先尽门第”了。从此,北魏上至中央,下至郡县都严格按照门第高低作为选官标准。北魏官场,清浊分流。凡入鲜卑八姓(即穆、陆、贺、刘、楼、于、稽、尉),汉族四姓(即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者,只能做正员郎以上的清官,均不得授以低官和浊官。而寒门士人、鲜卑武人和代迁之人只能充任低官和浊官。官分清流,不得逾越。如史所载,显宗上言曰:“进贤求才,百王之所先也。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之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门望,不复弹坐。13韩显宗的上言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前代取士”,把士的才能,德行放在首位;第二,今之取士,首先看重的是其门第,郡望。由此可见,孝文帝所实行的这种门阀制度实际上是以法律形式确认汉族士族地主和鲜卑贵族在北魏社会上的特殊地位,赋予他们种种特权,并使之制度化。此项改革是在“以贵承贵,以贱袭贱”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本没有触及胡汉贵族的政治特权,相反使汉人与代迁之人的社会地位受到贬抑和压制,从而激化统治矛盾。

(一)门阀制引起了北魏寒人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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