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丞相制度的演化看古代专制政治

从丞相制度的演化与变迁可以看到专制制度的因时而动的特性。相权可以视为官僚集团的代表,皇权则是个人专制的象征。如皇权弱相权强,可以认定王朝的个人专制为弱势,如皇权强相权弱,则可以视王朝个人专制为强势。皇帝虽然有决定政权组织形式的权力,但是以谁为主,还需要因时而动。如果相权扩大,并非是皇帝开明民主,而是形势迫使;如果相权削弱,也不是执相权者治理无方,同时也是形势使然。然而,不管制度如何变化,都是为了保持专制制度的稳定性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专制。

秦朝是中国封建专制政治的开始。秦始皇平一宇内,兼听万事,“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一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只相当于听差,一切均要言听计从。而这是因为秦朝军政分离,秦始皇皇权稳固,所谓实力归根到底就是兵权在握。

到了刘邦建立汉朝初期,朝廷里形势与秦完全不同。秦末天下大乱,称王称霸者不可胜数。刘邦一个流氓登上皇位,手下谋臣如林、大将如云,他的根基并不稳固。他做皇帝,就得被迫分封其他异姓王,甚至别人可以唐而皇之的向他伸手讨官做,他还不得不答应。但是刘邦的长处就在于用人,所谓“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而此时的关键用人就是确定丞相的权力。可以说,汉初的相权是在异姓王的压力下确定的。萧何作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功臣,被任命为首任丞相,享受“剑履上殿,入殿不趋,赞拜不名(《史记·萧相国世家》)”的待遇。而这种形式上的权力待遇以后成了弱主强臣的象征,董卓、曹操、司马懿等人就享受过。

汉高祖提三尺剑草创汉室,汉文帝是在诸吕被灭后众人推举做的皇帝,汉景帝经历七国之乱,个人专制均显弱势,相权如此也是迫不得已。

汉初,遇事皇帝需要征询丞相丞相,丞相可以自有主张。对皇帝的命令,丞相如有异议,可以不执行,或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而不用顾忌。例如,汉惠帝死后,吕后欲以诸吕为王,询问右丞相王陵的意见,王陵马上就回答,当年高祖说过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所以,“今王吕氏,非约也。”(《汉书·王陵传》)汉景帝想封王皇后的哥哥王信为侯,丞相周亚夫不同意,说“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也只能作罢。可见,丞相的权力都是相当大的。

到了汉武帝时,有了文帝、景帝积累下的功底,其强势个人专制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来实现,丞相的权力也成了皇帝的眼中钉。武帝命原由丞相负责的拆读审议奏章的工作转交尚书,尚书有权劾奏大臣,可以对选任的御史大夫定品,官员升降需要上报尚书,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可见尚书。于是,丞相的权力也被架空,而看似尚书大权在握,实际上实现的是武帝的强势个人专制。在这样的条件,武帝才能为所欲为,“海内虚耗,人口减半”,“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魏晋时,尚书令的权力又逐渐为新官职中书令所取代。曹操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通典·职官二》)。魏文帝时,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并掌机密”。中书令权力日隆,而尚书令权力日微。

再看隋唐的丞相制度,与秦汉也有相似之处。隋朝个人专制达到顶峰,丞相只是摆设。隋末天下大乱,所谓“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出天下,唐朝是在平定这些千百个地方武装的基础上建立的新政权,政权组成相当复杂。例如唐太宗手下的若干重要人物中,他的原班人马比例并不大。举被选进凌烟阁的顶极二十四位功臣为例:魏征、李世绩、张亮原来是李密手下的,尉迟敬德原来是刘武周手下的,张公谨、秦叔宝、程咬金原来是李密或王世充手下的,李靖、屈突通原来是隋朝的大将,虞世南是隋朝大奸臣虞世基之弟,萧禹是隋炀帝的外戚重臣。在这个名单中,即使大部分嫡系都被选入,还有近半重臣不是李渊起家、李世民发家的嫡系,不在列的杂牌军、原属被李世民所杀的两个兄弟李建成、李元吉的人更多。而且在多年的战争岁月中,很多人与旧主关系紧密,如李世绩宣称不忘李密旧恩,被太宗称为“纯臣”。在这种情况下,李世民是很难实现象秦始皇那样的极端的个人专制的。太宗朝如此,高宗、武后时也不例外,玄宗前期皇权稍强,安史之乱后,地方实力膨胀,皇权又归嬴弱,个人专制一贯偏弱也是唐朝的特征。

唐因此从初期就形成了一套形式上比较民主的集体审议制度。其制度大致如此:唐初,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首脑共议政事,都是宰相。中书舍人负责拟为皇上拟诏,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适当修改,送给皇帝画敕。画敕后,就表示皇帝的正式意见已经形成了,这时就送到门下省。门下省侍中或侍郎对诏书的内容可以驳正违失。如果认为诏敕不当,可以修改后奏还,称“涂归”。太宗称之“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

宋朝常被称为弱宋,但是并不意味着他的君主专制与其国家一样积弱,反而强于唐朝。其原因在于,宋太祖赵匡胤兵变起家,对安内自保更有深刻认识。首先是通过“杯酒释兵权”把军队收归已有,再有就是确立“重文轻武、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基本国策。所以,有宋一朝的皇帝们一心只想关起门来做个地主,而不是走出去做个霸主。在这种意识支配下,个人专制既有实现的条件也有需求,因此,宋朝专制的特点是外弱内强。

宋朝的宰相的权力比起唐朝来,要小得多。例如唐朝中书草诏,皇帝画敕;宋朝是宰相拟一个意见,称为“剳子”,经皇上定夺后,再拟诏,其差别很大。不仅权力如此,甚至宰相所受的尊崇待遇也慢慢消失。唐时的宰相,上朝时可以坐下喝茶,即《千字文》中所谓的“坐朝论道,垂拱平章”。但是自宋朝起,宰相就得和其他官员一样常朝立班。一坐一站,待遇截然不同。王定国《闻见旧录》记了一个说法,宋太祖一次趁宰相范质站立奏事时,密令撤座。等范质奏毕,才发现没有了位子,也不好意思讨回,于是成为定例。此说法可信与否尚难推测,然而一来赵匡胤的点子很多是事实,二是宰相立班确实也是从范质开始的。按《宋史·范质传》的说法,是范质自己提出的:

先是,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必命坐而议之,从容赐茶而退,唐及五代,犹尊此制。及质等惮帝英睿,每事则具子进呈,具言如此庶尽禀承之方,免妄庸之失。帝从之,由是奏御多,坐论之礼废。

皇帝给不给宰相凳子坐,并不是因为皇帝的文化水平高低,也不看皇帝讲不讲礼节,只是因为君主专制宋逾于汉唐,而相权宋逊于汉唐而已。

宋朝还设置有副相,而且职官常不专事,官多无用。《宋史·职官志》描述宋朝是“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的一个没人管事的朝代。

明朝的个人专制又创新高。朱元璋在元末乱世中起家后,对于一帮势力庞大的功臣们,其态度与处理办法和唐太宗截然不同。唐太宗善待功臣甚至有些纵容,在制度上则各持其重,广而用之;明太祖则采取一个极端的办法来对付他们。两人差别与他们的出身有关。唐太宗出身官宦世家,礼数甚重,世故更清,故为政以柔,刚柔相济;朱元璋做了小贼做和尚,做了和尚又参军,不讲什么道理,杀人就是道理,故为政以刚,刚而残暴。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兴胡党大狱,杀宰相胡惟庸,办案持续十年,诛连无数。几年后,又兴蓝党大狱,杀大将蓝玉,又诛连数万人。几番运动下来,功臣队伍被清洗一空,大臣都成惊弓之鸟,闻之股战。朱元璋的个人专制则完全巩固,宰相制度至此可以完全抛弃。《明太祖实录》卷239载,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太祖敕谕群臣: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明太祖威权自重,往往为子孙后代立法。丞相虽然不设,但丞相的事总不能没有人做,皇帝自己也做不过来,还得要人为他办事,相当于秘书处的内阁由此成立。内阁学士阅读奏章,拟好条陈给皇帝,称“票拟”。皇帝作出决定后,用朱笔批示,称“朱批”,这就是下旨了。这样,内阁在设计上只起秘书的作用。

清朝,史家钱穆蔑称之“部族政权”,言之每恨恨不已。其个人专制手段是集几千年大成者,钱穆称其不是制度,而是法术,说全是满洲部族的私心,说连皇帝专制都不如,是部族专制。大清对宰相制度的改革是再在内阁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军机处,皇帝的上谕既有明发也有密发,其中再无任何机制可以制约上谕的内容。

纵观历代宰相制度沿革,虽然形势不断变化,权力互有消长,但总的趋势是帝王个人专制越来越强,而宰相的权力越来越弱。

君主的专制要求官僚制度不断变革,“天无二日,人无二主”,设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与个人专制制度明显不合,但在秦汉期间仍是施政的需要。个人专制制度越来越成熟之后,施政的体制也扁平化,这样更有利于实现可靠的个人专制,也就是说,金字塔形的政权要比旗杆形的稳定得多。

宰相弱势化并不意味着其协助皇帝完成国家统治的能力也弱化,而是把宰相对上的制约力弱化,所以,宰相的弱化只是相对于皇帝的个人专制而言的弱化。其对民众的控制权在分摊之后,执行、控制能力并没有降低。因此,虽然国家疆域越来越大,百姓人口越来越多,内外事务越来越复杂,通过封建专制制度本身的依形势持续改进,个人专制仍然可以越来越强,与社会进步与发展并无不适应的矛盾。

可以说,中国封建专制社会,发展到清朝,专制达到巅峰,丞相(相国、宰相)一职干脆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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