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法律制度( 04-21)
清朝法律制度(1644年—1840年)重点、难点:一、立法指导思想;二、法律形式的特点;三、刑事法制的特点;四、诉讼审判制度的变化。一、清朝立法概况(一)立法指导思想1、“详绎明律,参以国制”满族从一个比较落后的弱小民族发展壮大,并取代明朝统治幅员广阔之地,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满族善于学习、吸收比自己更为先进的制度及文化。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至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为代表的满清统治集团,在后金政权和大清国政权的立法建制中,一直积极探求汉家立法精神,注重借鉴明朝立法及法律制度。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清占北京仅一个月,顺天巡抚柳寅东启言摄政王建议“宜速定律令,颁示中外”。其后,上言修律者不绝于书。摄政王多尔衮谕令“法司官会同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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