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大师的影尘回忆录全文

第十三条、本校所定食息工作时间如左:夏令早三点起床盥洗,三点三十分,至四点三十分,上殿讽经祈祷,六点早斋,八点至十一点,上课三小时,十一点三十分午斋,一点至四点上课三小时,四点至五点,上殿讽经,六点休息。(由二十五年春请慈舟法师制律寺僧不非时食)六点三十分,至八点三十分自习,九点就寝。下殿或斋罢之时间,在寺内任各人经行运动;或休息。冬令早三点三十分起床盥洗,余与上同。

第十四条、星期日,除停止授课外,其讽经斋法一如平日。

▲第四章 考试及成绩

第十五条、本校考试分左列四种:一、入学试验,于入学时行之。二、临时试验,由教员随时行之。三、学期及学年试验,每届学期及学年终了时行之。四、毕业试验,于修业期满时行之。

第十六条、本校学僧成绩,每届学年终了时,报告董事会审核。

▲第五章 待遇及规制

第十七条、本校职教员,纯为义务制,但酌量情形,得给予津贴。

第十八条、本校学僧,免收学膳宿各费,以各科正额为限,应讲课本;及纸笔墨砚,校内发给。

第十九条、本校学僧,除随导师出外演讲佛法;或奉命出外布道;及赴佛学会讽经外,概不得任意外出。

第二十条、本校学僧,除遵守佛戒外;并须遵守本寺本校一切章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学僧,遇有应赴经忏,限于本寺;及佛学会,此外概不前往。上项经忏,得由客堂选派各科学僧,及全寺僧众参加。

第二十二条、本校讲堂、自修室、宿舍、图书室、规则另定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未尽事宜,随时由董事会修正之。

讲堂规则

一、按照钟点上课,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二、各依编定位次就坐,不得凌乱。

三、上下讲堂,应鱼贯出入,不得拥挤喧哗。

四、讲师教员未到以前,各宜肃静,不得任意谈笑。

五、讲师教员上下讲堂时,应起立合掌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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