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的信仰及其思想渊源

五、近代僧制改革对佛教戒律的影响

大乘以“心”为戒体的戒条及其仪式,本意在于对信仰者个人的欲望的制约,它强调的是,只要能在信仰者的心头下功夫,即可解决情感欲望问题,最后达到无念无相的境地。与此相应,信仰者的外在行为,却是要遵守现实佛教制度的管理与引导,这就是构成了戒律与僧制的互动关系。

一般而言,“僧制”是在行政权力的参与下由佛寺僧界制订、并由僧人自我管理僧众的制度。从其宗教社会学的意义来说,这也是中国佛教承受中国社会各种因素制约后所产生的僧团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宗教约束与世俗规范交叉的双重性质。因此,僧制与戒律的关系,虽同时作为对佛教僧团与信仰者的约束,但戒律的持守实际上是象征着超越世界,个体精神的出世与觉悟,而僧制则偏重于佛教面向社会、进入社会时所必须遵守的行动规范。

时至近代之后,佛教戒律的主体经受了改革的压力与相应的变迁。无论是1927年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还是正在改革中的中国佛教组织,双方都有整理僧伽制度的愿望。这就使佛教戒律作为佛教制度的基本内容,进入了一个契理契机的改革时代。

比如,19274月,谛闲、圆瑛等发起组织“浙江宁属七邑佛化同志会”,以“联合僧众解除一切压迫,逐渐改良腐败习惯,整理僧伽制度,努力革命工作,阐扬大教”为宗旨。2

南京国民政府也有整顿佛教的考虑。1928418日,内政部部长薛笃弼致函佛教会,提出了整顿佛教、改良佛教的希望。他说:信仰佛教者“应负有整顿佛教、改良佛教之责,本旧有佛学之精神,察世界进化之潮流,努力改善,发扬光大,以拯救中国民族、挽回中国国权、免除远东战祸、促进世界和平为己任”。3就此而言,已经说明当时的国民政府整顿佛教的一些考虑。佛教之戒律及其相关制度,实际上就等同于进入了急需变迁与改革的时代。

1.整理僧伽委员会应为地方性的民众团体,委员中应有所在地党部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之代表加入,并应将组织情形呈请所在党部审核备案转交同地方行政机关立案;

2.该整理僧伽委员会原计划书内应规定僧众职业,使僧人于修持之外,从事工作,衣食有所自给。盖僧众不能不有衣食住行,斯不能不有正当职业,彼回耶教民各有职业,固丝毫无妨于信仰也;

3.各地方慈善或教育事业之财产综合利用,组织该项事业财产委员会妥为保管外,并应受该地方政府及教育并公益行政机关之监督与保护,此项规定在各整理僧伽委员会、各寺庙所办之慈善教育事业当然适用之;

4.办理工厂学校及其它社会教育等事业,应参照大学院民众教育方针办理,并受该地有关系之行政机关之严格指导;

5.大学院或内政部所颁关于公益及教育之各项法令,各僧伽委员会各寺庙办理该事业时应遵守之;

6.各僧伽委员会各寺庙不得提倡迷信及反革命思想;

7.原计划书内整理方针应改为整理方案。
4

基于上述的考虑与准备,中国佛教会于19342月拟定了《整理僧伽制度暂行规程》、《佛教剃度暨传戒规程》、《佛教教育组织规程》,对僧伽制度的整理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方案和设想。
佛教戒律与宗教制度的改革整合为一体,进入了佛教改革的过程之中。

具体而言,住持制度的改革,即已涉及了寺庙住持的确定、寺庙住持是否持守清规、以及寺庙住持的传承或选任等问题。
更加重要的是,这些制度改革与整顿的措施之中,同时也包括了剃度传戒制度的整理与改革。比如,其中就有“幼年剃度的查禁”与“传戒制度的整理”等内容。

于是,19342月,中国佛教会拟定了《佛教剃度暨传戒规程》20条,明显采纳了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的意见。其中的第二条规定,“寺院举行剃度时,须由该剃度师先期呈报当地佛教会核准后,方得举行,并呈报当地行政官署备案。”体现了教育部所列原则第二条的精神。

另外,其中的第五条规定,“各丛林须具备下列各项资格,经中国佛教会呈请内政部认可后,方得传戒。(1)十方选贤及传法丛林;(2)备具全藏经典;(3)研究专宗教义及有传戒之设备者;(4)严持戒律道风卓着者”。采纳了教育部所列原则第五条的内容,并有所扩展。第十条规定,凡比丘比丘尼发大乘菩萨心欲求受菩萨戒者,须具备下列两项资格之一:(1)曾在大学毕业或具备相当程度;(2)有合乎资格的传戒师二人联名保证,其保证之要点应备者如下:应尽忠于国家社会之一切公益慈善事业;诚心服从三民主义无反动宣传之行为;终身不违犯国家法律;修持梵行精进不退。与教育部所列原则第八条的内容基本相似。2从此,佛教戒律及其制度与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所提出的基本原则整合为一体了。

虽然其中的传戒仪式及起讫日期,纯属佛教界内部教务,应依佛教教规及习惯办理,当时的国民政府不存过多干预,但当时的国民政府内政部并没有放弃对传戒问题的管理。所以,19355月内政部特制佛道教徒受度报告表,规定凡佛道教徒受度时,应由度师将受度者的履历、受度类别、地点、时间等分别填写,呈送当地主管官署并转呈内政部备案。3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和佛教界都意识到僧伽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整理僧伽制度的必要,对僧伽制度的整理形成了某些共识,为后来僧伽制度的整理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这些问题有:

弘一大师的信仰及其思想渊源 
  关于思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