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徙谈佛教

上下:碰到出家的僧尼,如想问他(她)法号(僧尼都已抛弃原姓,只用法号),所以绝对不能说:「请问你贵姓?」可以问道:请问「师父上下」?对方会答道:「上×下×」(例如上「道」下「安」,意即他名叫道安法师)。

牌位:原为儒教所用,记入死者官阶及姓名之木牌。宋代时,佛教禅宗採用牌位为死者及生者(?)用。目前,佛教牌位分为:(1)消灾牌位,为生者(活人)用,是此人的禄位,大都用红色或粉红色纸张代替木牌。僧尼为此牌位主人行法事,以求诸佛菩萨如被此活人消灾免难,事业发达,凡事顺利。不必说,信者需付大笔金钱才能立此牌位。(2)往生牌位,为死人所设的牌位,大都用黄色纸张。僧尼为其行法事以助(?)亡者神识(类似灵块?)早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这些牌位的设立给佛教带来了大批的经济收入。一般佛教家庭的牌位大都用木牌。

念珠:又称【口兄】珠、诵珠,是佛教徒用为除去烦恼、安定心志,或称颂西方极乐世界教主阿弥陀佛时所用。念珠以一○八颗为基本(表示除去一○八个烦恼),另有五十四颗、四十二颗、二十一颗等。也有一千零八十颗为上品的。一九八九年三月,加拿大温哥华佛教徒作家冯冯约两串念珠,据说已念过五百万遍,义卖了加币五百万元。

锡杖:僧侣携带道具之一,又名声杖、德杖。比丘(和尚)向人乞食时,不能用此杖打敲施主之门,但只能以杖击地出声,令人出来,故名声杖。此杖头部用锡,中部用木,下部用牙或角制成,故称锡杖。僧侣持锡杖往诸地云游时叫作「飞锡」,住下某处后叫做「留锡」或「挂锡」,外出布教时叫作「巡锡」。佛教举行宗教仪式时,有时也用短的锡杖,一面挥动此杖,一面口唱梵呗。

朱伞:又称朱盖、大伞,用油纸染上朱色而成。在举行佛教重要仪式行进时,唯有高级(有权势及地位者)僧侣才许被撑用,有人在其后打伞遮之以示其尊贵。目前,星云和尚在高雄佛光山行法事时,也由其信徒在星云背后打此朱伞行进。

拂子:一尺余长棒的前端,束以兽毛而成的东西,又名白拂、拂尘。在印度原为比丘用来赶逐蚊蝇之用(佛教戒杀,所以只能赶走蚊蝇),但目前已作为赶走恶障、灾难及鬼魔等用了。

钵:僧侣以乞食为生,钵是装食物的器具,有瓦钵、铁钵、……等,一钵之量刚够一僧食用。僧侣只被允许携带三衣一钵,此钵则为乞食所用。今日东南亚泰国等南传小乘佛教僧侣仍按佛制(?)在清晨赴街巷信徒家托钵乞食。我曾在泰国跟随佛僧,看他们的乞食情形。但在今日臺湾、香港、日本及韩国等大乘佛教国家(我都住过),在清晨根本没有僧人沿门托鉌乞食情形。在臺湾,只有在佛教特别节日,佛光山系统的不少僧人会一齐上街游行托钵化缘。但这种托钵已与小乘佛僧每晨乞食托钵以此为生,完全不同了。臺湾僧人的托钵,给人有一种「在做秀!」(宣传)的印象。

木鱼:把木头挖空而雕成鱼形,为诵经、唱名时所用。古人以为鱼不睡觉,而敲木鱼鼓励信众精进不懈。木鱼大约有二尺以上,小的只有五寸。

梵钟:寺院钟楼之钓钟,又称洪钟、撞钟。据说,寺僧撞钟所发之声,能使众生开启心眼而被烦恼。佛教在许多东西上都加上一个「梵」字以示「来头不小、源出印度」。如梵呗、梵本……。但古代印度佛教是否曾用梵钟,仍不知。中国佛寺的梵钟可能是中国土产,佛教只在中国早已用的钟上自己加上一个「梵」字而成「梵钟」而已。

 

 

 

 

 

 

第三十篇
「宗教」(Religion)一语的含义及其它

 

 目前基督教会中,大家喜用「宗教」(Religion)一语,有时甚至把它作为「基督教」的代用词。例如神学院毕业,拿到一个学位,英文名
Master of Religions
Education,中文即称为「宗教教育硕士」。有的教会在佈道会时,放映基督教电影,但却常称放映「宗教电影」。有一本基督教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书,英文名“How
to Teach Religion”,中文译成《宗教教授法》。以上不过几例,教会中尚有许多惯用「宗教」一语之处,在这里,把英文的
Religion
都译成为「宗教」,而「宗教」一语竟有逐渐代替基督教之趋势。但「宗教」一语约含义到底如何?作传道人及基督徒的我们,似有加以进一步理解之必要。

按中文「宗教」一语系由英文
Religion 一字译出,英文的
Religion 是从拉丁文的
Religio(意即「宗教」)而来。这个拉丁字字源含义,至少有两种说法:(一)Religia
是从拉丁文动词
Relegere 而来,意为「再读,再念,再研究」,Re=再,legere=读=to
read. to read over=relegere,反復研读。全字的根本含义是:宗教是我们研究的物件:(二)Religio
是从拉丁文动词
Religare
而来,意为「再约束,再捆绑」。Re=再,legare=捆绑、约束。全字的根本含义是:宗教是约束人的。

西方人的思想背景,或多或少受了基督教的影响,因此,当他们早先在解释
Religion 一字的意义时,都离不开与上帝有关。例如康得对
Religion 下的定义是:将道德的义务,看成是上帝的命令,便是
Religion。赫克尔以为:Religion
是上帝的灵,借着有限的灵(人),来认识自己。美国心理学家
Wm. James 主张:Religion
是在孤独状态中的个人与上帝之间所立的关系时,自己所发的感情、行为与经验。另外尚有若干定义如下:(一)Religion
是我们绝对地属于上帝的感情。(二)Religion
是人对自己无认识的某种存在,由自己发出敬畏的感情。(三)Religion
者,乃将有限的意志委于无限者,断绝单以自己的快乐及利益为目的之一切活动,将自己的意志与上帝的意志绝对相合。(四)Religion
是圣俗对立的自觉。(六)Religion
者,是人与上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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