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至九世纪隋唐时期的襄阳杜氏

82 《唐代墓志汇编》上长安007《大唐故京兆男子杜并墓志铭并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新唐书》201《文艺》上《杜审言附传杜甫》。

83《新唐书》201《文艺》上《杜审言附传杜甫》。

84《杜工部集》卷20。据钱谦益考证,此志为天宝三年杜甫代其父杜闲所作,甚是。

85《全唐文》卷230张说《赠陈州刺史义阳王神道碑铭》。

86 并、专早卒,并未婚,专婚否不详。但据《杜工部集》卷20《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除“冢妇”杜闲妻外,尚有“介妇”郑、魏、王三人,估计为杜审言子专、登等人的妻子。

87《元稹集》56《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中华书局1982年。

88《杜工部集》卷1。

89 杜甫曾外祖一辈曾与李唐宗室联姻,见杜甫《祭外祖祖母文》(《杜工部集·补遗》)、张说《赠陈州刺史义阳王神道碑》(《全唐文》卷230)。参阅陈诒焮《杜甫评传》(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90 毛汉光氏在考察隋至唐前半期(即安史之乱前)关中郡姓的婚姻关系时,曾得出“关中五郡姓(韦、裴、柳、薛、杜)间联姻极为广泛……所以没有形成一个僵化的硬壳”的结论,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毛氏同时又认为:“关中五郡姓没有与山东五大姓通婚”,两者之于婚姻方面,“在安史之乱前仍存在著界线”的说法却是值得商榷的。从上述襄阳杜氏个案中可知,这种现象并不存在(毛汉光《关中郡姓婚姻关系之研究》,载《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7年)。

91《旧唐书》155《崔邠传》。

92《南部新书》己卷。转引自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之《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三联书店1979年。

93 傅璇琮《唐诗人丛考·杜审言考》据辛文房《唐才子传》卷一杜审言小传“杜审言咸亨元年宋守节榜进士”。中华书局1980年。

94《旧唐书》78《张行成传附易之》,《新唐书》201《文艺》上《杜审言传》。

95 宋之问《祭杜学士审言文》,《文苑英华》卷978。

96《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杜工部集》卷1。

97《进雕赋表》,《杜工部集》卷19。

98 开元二十九年,杜甫由齐鲁归洛,曾“筑室(即陆浑庄)首阳山下”,即《奉寄河南韦尹丈人》(《杜工部集》卷1)原注所云“甫故庐在郾师”。又仇兆鳌同诗注引黄鹤说云:“诸杜庐与墓,多在河南郾师。”从甫继祖母卢氏、审言与妻子裴氏、卢氏以及甫本人均葬郾师来看,襄阳杜氏在此地应有宗族田产或庄园。天宝十载,杜甫移居长安,居南城之下杜城。其所作《秋日夔府咏怀》诗云:“两京犹薄产。”又《曲江三章章五句》称“自断此生休问天,杜曲幸有桑麻田。故将移往南山边。短衣匹马随李广,看射猛虎终残年”云云。

99《示从孙济》,《杜工部集》卷1。

100《新唐书》201《文艺》上《杜审言传附杜甫传》。

101 关于杜甫死因和葬地,宋以来即为聚讼之点。本文从《新唐书》及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係铭并序》说,即卒于耒阳,后殡于岳阳,再由嗣业迁葬偃师。

四至九世纪隋唐时期的襄阳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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