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复兴儒教方案

早在一百多年前,康有为就已经提出了完整的儒教复兴纲领。康有为首先是一个政治家。对于他来说,学术是实现政治抱负的手段。他对儒家学说的处理,与其说是为了发展理论,不如说是为了满足现实政治的需要。一百多年后,重温他的那些文章,我们不但能够感到一种高瞻远瞩的伟大智慧,还能够体验一种不可战胜的自信、博大恢宏的气度、死而后已的责任感、对立理想的无限忠诚、挑战社会潮流的无畏勇气和对历史使命的自觉承担。难怪梁启超盛赞康有为:“若其理想之宏伟照千载,其热诚之深厚贯七札,其胆气之雄伟横一世,则并时之人,未见其比也。……若夫他日著《二十世纪新中国史》者,吾知其开卷第一叶,必称述先生之精神事业,以为社会原动力之所自始。若是乎,先生果为中国先时之一人物哉!”87可惜康有为生不逢时,他身处民族文化衰亡的时期,终不能以一己之力挽狂澜于既倒,反倒落得个冥顽不化的恶名,被后来的这些无知、愚蠢的不肖子孙嘲弄不止。这真是中华民族的不幸和耻辱!

早在一百年前,康有为就清晰地阐述了“教化”的意义及其与“国教”的关系。他指出:“且夫礼俗教化者,人所以行持云为者也,人道以为主宰,奉以周旋者也。何以立身,何以行事,何以云为,何以交接,必有所尊信畏敬者,以为依归,以为法式,此非一日所能至也。积之者数千年,行之者数万万人,上自高曾祖父,至于其身,外自家族乡邑,至于全国,习焉而相忘,化焉而不知,是所谓风俗也。风俗善则易归于善,风俗恶则易归于恶,苟不尊奉一教以为之主,则善者安知其为善,而恶者安知其为恶也。故凡国必有所谓国教也。国教者,久于其习,宜于其俗,行于其地,深入于其人心者是也。”为此,他要求政府将儒教立为国教。

在给光绪皇帝的奏折中,康有为说:“臣窃考孔子实为中国之教主,而非为学行高深之圣者也。昔周末大乱,诸子并兴,皆创新教,孔子应天受命,以主人伦,集成三代之文,选定六经之义,其诗书礼乐,因藉先王之旧而正定之,其《易》以通阴阳,《春秋》以张三世,继周改制,号为素王,仓帝降精,实为教主。……至汉武帝时儒学一统,……孔子为中国教主,乃定一尊。”为了强化孔子的地位,康有为要求不许怀疑经典。“臣今所编撰,特发明孔子为改制教主,六经皆孔子所作,俾国人知教主,共尊信之。”他要求皇上,“乞明诏设立教部,令行省设立教会讲生,皆传祀孔子以配天,并行孔子祀年以崇国教”。针对废除孔教的议论,康有为指出,“人非教不立”,废孔教势必“陷国民于无教之禽兽”,“其为害滋大,令国民所无敬仰慕思,则只有导国民以纵欲败度,贪利忘耻,绝学捐书,险诈诡诐而已。”

在倡导立孔教为国教的同时,康有为主张实行“政教分离,信教自由”政策。他认为,“若尽以据乱旧道绳人,则时义事势不能行。若不以孔子大教为尊,则人心世道不可问,故今莫若令治教分离,则实政无碍而人心有补焉。” “政教各立,双轮并驰,既并行而不悖,亦相反而相成。国势可张,圣教日盛,其于敬教劝学,匡谬正俗,岂少补哉?” 他又说:“信教自由,为宪法大义,万无禁理”。但是,信教自由并不意味着不能确立国教。“凡今各国,虽信教自由,而必有其国教独尊焉。” “信教自由,与特尊国教,两不相妨,而各自有益”。“吾国宪法,……以一条为‘信教自由’,以一条‘立孔教为国教’,庶几人心有归,风俗有向,道德有定,教化有准,然后政治乃可次第而措施也。”

西方的宗教体制给康有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以羡慕的口吻写道:“然旋观欧、美之民,祈祷必于天神,庙祀只于教主,七日斋洁,膜拜诵其教经,称于神名,起立恭默,雅琴合歌,一唱三叹,警其天良,起其斋肃,此真得神教之义,而又不失尊教之心。迥视吾国民,惟童幼入学,读经拜圣,自稍长出学,至于老死,何尝一日有尊祀教主之事,有诵读遗经之文,而欲警其天良,起其齐肃,何可得哉?”

康有为认为中国应该借鉴西方的经验,建立独立于政府的、专业化的教会体系。同时,他要求教会体系实行民间自治。“夫举中国人皆孔教也,将欲令治教分途,莫若专职以保守之,令官立教部,而地方立教会焉。首宜定制,令举国罢弃淫祀,自京师城野省府县乡,皆独立孔子庙,以孔子配天,听人民男女,皆祀谒之,释菜奉花,必默诵圣经。所在乡市,皆立孔教会,公举士人通六经四书者为讲生,以七日休息,宣讲圣经,男女皆听。讲生兼为奉祀生,掌圣庙之祭祀洒扫。乡千百人必一庙,每庙一生,多者听之,一司数十乡,公举讲师若干,自讲生选焉。一县公举大讲师若干,由讲师选焉,以经明行修者充之,并掌其县司之祀,以教人士。或领学校,教经学之席,一府一省,递公举而益高尊,府位曰宗师,省曰大宗师,其教学校之经学亦同。此则于明经之外,为通才博学者矣。合各省大宗师公举祭酒老师,耆硕明德,为全国教会之长,朝命即以为教部尚书,或曰大长可也。”

康有为对儒教充满信心。他认为儒教不仅适用于古代,也适用于现代;不仅适用于中国,也适用于世界;不仅可以救中国,也可以救世界。康有为建议光绪:“其道学科有高才硕学,欲传孔子之道于外国者,明诏奖励,赏给国子监、翰林院官衔,助以经费,令所在使臣领事保护,予以凭照,令资游历。若在外国建有学堂,聚徒千人,确有明效,给以世爵。……若南洋一带,吾民数百万,久隔圣化,徒为异教诱惑,将沦左衽,皆宜每岛派设教官,立孔子庙,多领讲学生分为教化。将来圣教施于蛮貊,用夏变夷,在此一举。且借传教为游历,可诇夷情,可扬国声,莫不尊亲,尤为大义矣。在《复山东孔道会书》中,他述说自己的志向:“欲以孔道推四海而皆准,范千世而罔外”。

1912年,康有为的学生陈焕章发起成立孔教会,陈宣称:“焕章目击时事,忧从中来,惧大教之将亡,而中国之不保也,……相与创立孔教会,以讲习学问为体,以救济社会为用,……始创于国内,推广于外洋,冀以挽救人心,维持国教,大倡孔子之教,聿昭中国之光。” 康有为大加赞扬。谓之为仁人志士。

康有为的复兴儒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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