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与廖信忠先生谈中国传统

【吴钩】与廖信忠先生谈中国传统

韩寒先生去了一趟台湾,回来写了一篇《太平洋的风》,记录他在台湾经历的二三事,以及从中感受到的台湾人之热情、美德,最后很是感慨说,“是的,我要感谢香港和台湾,他们庇护了中华的文化,把这个民族美好的习性留了下来,让很多根子里的东西免于浩劫。纵然他们也有着这样那样的诟病。”

从三二小事到得出“他们庇护了中华的文化”,很有些杨朔与余秋雨散文的风格。应该说,这一步跨得有些大,容易扯着蛋,因为这中间横亘着一个巨大的空白。不过以韩寒的见识,未必能够填补上这个空白,现在这个空白让台湾的廖信忠先生抓到了,写了一篇回应文章,说要“做些深一点的思考”。当然廖信忠的文章,并不是帮韩寒填空,而是想证明韩寒的结论、也即流行的说法——“台湾保存了中华文化的良好传统”是虚妄的。换言之,廖先生认为,台湾人的“守秩序、讲究公德、礼貌、尊重私人空间、守法”,“跟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

廖信忠的文章我详细看了,他以一个台湾人的亲身体验来说台湾,当然比韩寒三二天的走马观花要真切得多,但若说是“深一点的思考”,那也未必,可能还因为自身对身边的中国传统习焉不察,或者囿于对传统的偏见,那么得出的结论恐怕也似是而非,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也。所以看了廖先生的回应文章,我不揣浅陋,也来回应一下。

台湾于我,也不完全是“他者”。我生活在与台湾人同一文化渊源的闽南语系中,从小接触的习俗跟台湾人大同小异。当然要跟台湾人讨论台湾,无异于班门弄斧。好在,我不是要跟廖先生卖弄对台湾社会的看法,而是想与廖先生分享一下我对中国传统的理解,以及基于一般原理,向廖先生讨教一下他念兹在兹的“公德”是如何形成的。

因为是回应文章,请允许我大段大段引用廖先生的文字。

廖先生说,“如果真要说‘台湾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这句话也没有错,比如说过春节划龙舟,吃粽子,中秋赏月,又或着(者)风水、中医、武术等等,这些那(哪)一样是只有台湾有而大陆没有的”?这句话,如果我没有理解错,廖先生是认为台湾对“传统文化”的保留并不比大陆多吧,台湾有的,大陆也有。

这里,廖先生显然将“传统文化”狭隘地等同于若干民俗与中医武术风水之类了,这且不论,先说有一点廖先生肯定难以理解的——即使是“春节划龙舟,吃粽子,中秋赏月”、拜神祭祖之类的习俗,有一段时间在大陆也是罪过,廖先生不会理解这些约定俗成的人情风俗被一下子划为“封建迷信”而加以铲除之后,人们的那种惶然与恐惧。进而言之,廖先生肯定也不能理解一个社会的自发组织与自发秩序被摧毁之后又急速进入高度商业化、物质化时代,人们那种茫然无依的感受,因为你们没有经历这些,你们的社会至少在民间秩序的层面上是连续。你无法理解“传统”被斩断所引起的精神震荡。

说到这里,我想先纠正廖先生对于“传统”的一个理解偏差,传统不仅仅是“春节划龙舟,吃粽子,中秋赏月,又或着(者)风水、中医、武术等等”,准确地说,传统是社会的自发秩序,是指文明的连续性,是国民身份认同的一个维度。

生活在传统下的人不会觉得传统是什么,就如一个健康的人不会感受到器官的存在,只有当你的肝脏出毛病了,你才会注意身体里面长了一个肝。同样的道理,一个人曾经熟悉的传统消失了,他才会有切肤之痛,而这种痛感,是你们没法理解的。

所以,为什么廖先生会“发现许多朋友,尤其是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喜欢讲‘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在台湾得到继承’的比例更高,不管他们有没有有来过台湾,一聊到台湾,都难免会很感慨得脱口而出这句话”?这仅仅是“一种心理的投射”吗?既是,又不是,勿宁说,这是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受,是中国人突然发现了中国生活的感慨。——但是,我这样说,你能感同身受吗?

因为廖先生狭隘地将中国传统理解为“春节划龙舟,吃粽子,中秋赏月,又或着(者)风水、中医、武术”,所以他认为现在台湾人的“有礼貌、温文儒雅、守公德”等等,没有“那(哪)一样与中华文化有必然关系”。廖先生还引用他在福州的生活经历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指出在中国的传统中,其实是没有“公德”可言的。

恰好我对《乡土中国》还算相当熟悉,所以先就这一条跟廖先生商榷一下。费先生对中国传统乡土生活的描述与概括,应该说是相当传神、精准的,但也有偏颇之处,特别是涉及对儒家理念的理解方面(下面会细说)。现在先引述廖先生的一段话:

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即认为,中国人根本没有‘公’的概念,讲求的都是自己的利益,若有,也只是家族道德,家族利益,完全没有公共道德的概念,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方便,完全可以牺牲别人。”

我不知这段话来自《乡土中国》的哪一章?实际上,费先生并没有说过“中国人根本没有‘公’的概念”,这显然是廖先生自己对费著的过度引申。费先生倒是在《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一章中说到儒家传统“团体道德的缺乏”,但这个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公共道德”的意思。

在费孝通的书中,“团体”是一个与“差序”相对的概念,确实含有“公共”的意思,但缺乏“团体道德”,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公共道德,因为“差序格局”也可以形成社群、并形成公共道德。下面细说。

差序格局”确是一个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精彩概念,中国传统重视家庭伦理,承认爱有等差。但费先生通过对比“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提出中国传统缺乏“团体道德”则有失偏颇。而廖先生进而将“团体道德的缺乏”理解为“中国人根本没有‘公’的概念”,更是对这一本来就偏颇的论断进行毫不节制的扭曲。中国没有“公”的概念吗?事实上在儒家传统理念中,对“公”与“家”的论述是最为丰富的,只不过儒家是以推己及人、层层向外扩展的方式来构建公共秩序的,这也是“差序格局”的内在含义。

那么我说费老的论断也有偏颇之处,是不是信口开河呢?来看一个例子,在《乡土中国》“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一章中,费孝通引述了《孟子》中的一段话: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费先生认为这正好说明了儒家观念中“团体道德的缺乏”。但其实,孟子与桃应的这段对话,恰恰显示了儒家在处理公私冲突时坚持不以私废公的理念。孟子首先认为:舜的父亲瞽瞍如果犯了罪,法官皋陶应当将他抓来治罪,而且舜不能干预,因为皋陶的司法权是独立的。廖先生,请问这是不是“公”的精神?

当然出于对孝道的强调,孟子又认为舜“窃负而逃”,但前提是舜要放弃天子之位,成为逃犯。这是儒家“亲亲相隐”思想的体现,而廖先生应该知道,在台湾现行法律中,也保留着“容隐”的司法原则。

在引申完费孝通著作之后,廖先生又批驳了一通“儒家的思想传统德治(人治)的传统太浓”、“中国人向来很缺少的就是法治观念”。很有意思,廖先生虽然是台湾人,但这种思维倒是跟大陆愤青差不多。我不想直接反驳廖先生的话,建议去读读台湾学者周德伟先生的著述。里面就有可以修正廖先生对传统偏见的一系列论述。

廖先生又说,“所谓‘温良恭俭让’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个时代成为社会风气的主流,这顶多只能算是古先贤追求的做人至高理想,正是因为风气败坏,所以才需要‘温良恭俭让’”。对于熟悉传统生活的人来说,这种话就像是笑话一样。廖先生喜欢引用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那么我再建议去仔细读读这本书中的“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四章,看看里面有没有中国人的“温良恭俭让”。

说到这里,我想纠正廖先生对于“传统”的另一个理解偏差,传统并不是“根本没有‘公’的概念”,恰恰相反,儒家传统原本就是一种“合群”的学说,原本就是讲述如何构建公共秩序的理论。“温良恭俭让”则是儒家总结出来的适应合群秩序的个人守则。

廖先生既然不认为中国传统中有“温良恭俭让”,那么现在台湾人“守公德”的社会秩序又是如何形成的?在廖先生看来,这是因为“台湾比较幸运,在约三十年前开始走上了一条与大陆不同的路”,“这三十年来,我感触很深,台湾从一个有钱而浮躁的社会,慢慢成为一气氛敦厚温和的社会。”又说,“‘公德’的建立与一个社会的法治、尊重他人的程度呈正比。”

我当然赞成“‘公德’的建立与一个社会的法治、尊重他人的程度呈正比”的说法。当初韩寒将“开车不懂关掉远光灯”当成一道民主门槛,就是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

但上引廖先生的话,其实隐藏着一个谬误,不能不指出来——台湾不是在“三十年前开始走上了一条与大陆不同的路”,而是在六十年前就“走上了一条与大陆不同的路”。廖先生那么说,无非是以为蒋时代的“戒严”跟大陆制度差不了多少,无非是认为台湾的宪政是三十年前“突变”的,历史只从三十年前开始。没错,台湾的民主转型确是从李登辉时代开始的,但廖先生承不承认,即使在蒋时代,台湾的政治制度还是维持了一个宪政的基本框架,只是因为“戒严”,宪政暂时冻结。一个有力的证明就是台湾社会民主化之后,原来的47宪法并不需要废除。我想说的是,台湾尽管有一个从威权到宪政的转化,但社会是延续的,并没有因为中断而另起炉灶。

这么说跟台湾人的“公德”又有什么关系?关系就是,台湾并没有经历过社会自发秩序被腰斩、社会空间被国家权力完全占领的极权统治,台湾人的公共伦理观念、道德观念,是延续的,并在延续的过程中演化,而不是被打断、打乱。因而,它固然会因为宪政的完成而表现得更加“有礼貌”、“温文儒雅”、“守公德”,但它的根子还是深植在传统那里。新伦理是在旧伦理的根基上生成出来的,新道德是在旧道德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台湾社会没有斩断旧伦理、旧道德,所以这一切都发展都很自然,用廖先生的话来说,只要建立了“法治建全的文明社会”,“整个社会自然朝着‘温良恭俭让’的气氛慢慢进步”了,看起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但是,“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个“活水”,便是“温良恭俭让”的传统,便是自发秩序,便是社会的活力。假如没有这“活水”呢?换言之,假如蒋介石当年将台湾社会的自发秩序完全碾碎,建立起一个权力无孔不入的体系,我想请教廖先生:又该如何“水到渠成”?你的“法治建全的文明社会”该从何而来?即使来了,这个社会又如何“朝着‘温良恭俭让’的气氛慢慢进步”?二千多年前的秦国社会,也是相当“法治健全”的,为什么却没有了“温良恭俭让”?

廖先生提到,“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台湾人从小接受了良好的国学教育,因此道德素养普遍比大陆还高,我只能说,这种说法很荒谬。”但我觉得廖先生的这个批评本身就很荒谬,因为据我所知,并没有人简单地认为,“台湾人从小接受了良好的国学教育”就会“道德素养普遍比大陆还高”。一个社会中,人们的道德素养取决于多重因素,包括经济水平(所谓“衣食足而知廉耻,仓禀盛而知礼节”)、学校教育(用儒家的话来说,就是教化)、宗教(台湾的人间佛教便是典范),还有廖先生爱说的“法治”,此外,来自传统的温润当然也非常重要,“从小接受了良好的国学教育”或许不会立竿见影地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但它可以保证传统的延续,养成人们对传统的认同,使人们不致像现在的大陆人那样陷入进退失据的虚无中。

说到这里,我要纠正廖先生对传统的第三个理解偏差。作为社会自发秩序的传统,是当前社会保持优良秩序的重要维度之一。草写这篇文章时,恰好看到一条新近的消息说,台湾教育部重修词典,将“新好女人”定义为“以家庭为生活重心、爱慕丈夫、照顾子女,尽力维持婚姻生活的美满和谐”。廖先生觉不觉得这个“新好女人”的定义正是对传统妇德的致敬呢?

文章的最后,廖先生说,“我愿用胡适的一句话做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人人都争当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都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这段据说是胡适说的话在网络上、微博上流传很广,许多人都在引用,但都没有注明出处。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胡适说的,廖先生既然引用了,而且台湾人理应更熟悉胡适,那么能否告诉我这段“胡说”的出处。

胡适早年是一名愤青,对西方对传统都缺乏深入的了解,如果这话是他青年时代说的,那没什么好奇怪。但我相信胡适晚年不会这么说。

让我也引用两段胡适的话来送给廖先生吧——

一、1935年,人到中年的胡适在纠正他原来的“全盘西化”主张时说,“西洋文化确有不少的历史因袭的成分”。

这句话先送给廖先生,因为廖先生说,“我们会羡慕欧美日等先进国家,因为他们的社会气氛更趋于这些点,任何一个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你都能拿这几个字来形容,难道你也能说他们也‘继承了中华文化良好的一面’吗?”但事实上,没有人会蠢到认为欧美国家也“继承了中华文化良好的一面”,这是廖先生以自己的浅薄来揣度别人也会同样浅薄。欧美当然不需要继承中华文化,但对他们自己的传统,他们也不用继承吗?他们的“高度发展”的社会文明是突然而来的吗?喜欢引用胡适语录的朋友请记住胡适的这一句话:“西洋文化确有不少的历史因袭的成分”。

二,1958年,晚年的胡适对胡颂平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胡适在他的晚年,对儒学与传统都有了更为同情之理解。他这句话,体现的就是儒家的“恕道”,也可以说就是传统的“温良恭俭让”。

任何社会的文明都需要积累,传统就是文明的积累。廖先生你认为呢?

与廖信忠先生谈中国传统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博客

时间:西历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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