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胡人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概述

在游牧国家形成的过程中,王权与部族长的权力事实上互相矛盾,因此欲加强王权,势必要削弱部族的权力。拓跋珪实施部落解散,将部族固定于土地上(清代盟旗制也类似部落解散),降低部落的移动性、部族叛变的可能性,如此一来也减低大汗出现的可能性,实施像是唐长孺所说的部落人民的「编户化」,但也有各式各样不同的看法,如古贺登认为虽然实施部落解散,但是部族并没有放弃游牧生活;松永雅生认为部落解散后,仍然维持着部落、渠帅等;古贺昭岑则认为部落解散是将原部落兵力打散后再编;川本芳昭认为虽实施部落解散,但是到孝文帝改革前仍然是有部落的情形。像是民国初年,蒋中正在北伐完成后也有实施类似的措施,就是「国军编遣会议」,蒋中正利用北伐完成后,兵力太多为理由,将非黄埔系的军队裁减至原本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形成黄埔系独大的局面,这与部落解散有异曲同工之妙。

3.八国制与八旗制

八国(八部)制作为「部落解散」改革的配套措施,并广泛授与旧部酋帅爵位,降低因改革带来的既得利益者反弹,以期达成王权的集中化。但旧有部落的势力仍在,至道武帝死后则出现不稳的情况,因此后来又将之迁往六镇戍边,防卫柔然。八国鲜卑旧民逐渐远离权力核心,埋下六镇之乱的种子。

相对而言,如果与清代的八旗制比较的话,较早之前的学者论述八旗制起先骁勇善战,但后来渐渐衰微,变成绿营崛起,绿营衰微后则是地方团练兴起。这是较早的思考方式。但外国学者认为清代的八旗制能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住满族的族群认同,成为清朝维持少数统治的一项重要机制。相关文献有欧立德著、温海清译,〈清八旗的种族性〉,《清史译丛》第七辑、张瑞威,〈谁是满洲人?——西方近年满洲史研究评述〉,《历史人类学学刊》第四卷第1期、盖博坚著作、孙静译,〈谁是满洲人:综合书评〉,《清史译丛》第七辑、孙卫国,〈满洲之道与满族化的清史——读欧立德教授的《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等。欧立德教授从族群的角度来论述,认为八旗有政治上、种族上的优越性,所以认为八旗并不是单一的制度,而是政治上、军事上的有机制度,事实上八旗是满清维持力量的重要环节。臺湾也有类似的情形,就是眷村。就八旗而言,对于维持满清的统治有相对积极的意义。

第四节
村落统治

三长制

三长制不同于汉代的三老制,汉代三老主要掌教化。中国早在战国初期,秦献公就已实施过「什伍制」,下令「户籍相伍」,将人民用五家一伍的方式组织编制起来,后来商鞅变法仍承袭此种作法。但这种将户籍与军事动员结合起来的作法,究系是秦人的发明,抑或是习自游牧民族?目前不得而知。根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单于之庭直代、云中:各有分地,逐水草移徙。而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最为大,左右骨都侯辅
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可以看出其军事机动性,部队也能保持高度的默契。

三长制中的邻长、里长、党长还负责自己管内之孤贫老疾者之生活供养,此点非仅是《礼记.礼运篇》之理想,亦有游牧文化之色彩。《史记.匈奴列传》:「孝文皇帝前六年,汉遗匈奴书曰:「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郎中系雩浅遗朕书曰:『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氏等计,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汉以故不和,邻国不附。今以小吏败约,故罚右贤王使西击月氏,尽定之。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復故约,以安边民,使少者得成其长,老者安其处,世世平乐。』朕甚嘉之,此古圣主之意也。…………。」可以看出匈奴对于老弱的安置,所以对于老弱的照顾是否就是汉人的东西,或者有可能是胡人的东西。这也牵涉到胡化或汉化的问题。《史记》中记载:「汉使或言曰:「匈奴俗贱老。」中行说穷汉使曰:「而汉俗屯戍从军当发者,其老亲岂有不自脱温厚肥美以赍送饮食行戍乎?」汉使曰:「然。」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汉使曰:「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无冠带之饰,阙庭之礼。」中行说曰:「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君臣简易,一国之政犹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今中国虽详不取其父兄之妻,亲属益疏则相杀,至乃易姓,皆从此类。」这也可以看出收继婚的习俗与其因生活方式所形成的特殊婚姻方式,如果从汉文化的角度是乱伦的,但是因为基于生活的需要,所以要维持生产力,产生了这样的婚姻习俗。

第五节
土地制度

均田制

北方胡人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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