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长安的现状-西安

有一天,我和老三一起担任值日生。放学后,我们留下来打扫教室,却拿起篮球来玩。我们把篮球重力拍在地上,球反弹跳起,穿越横樑上方的空隙,重新跌落地面。这样反覆玩了几遍,我逐渐感到乏味。老三说:「再玩一遍,我们就回家。」这次他把球重重拍在地上,反弹的球把悬挂在横樑上的灯座击落下来,两支灯管落地,发出清脆声响,当场摔成粉碎。老三的脸色立即转成土灰,我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儿去。回家的路上,我们都不言语。分手前,老三才对我说:「你明天不会讲吧?」

第二天,老师一询问,我就从实招了。老师说,球是你们一起玩的,一人该赔偿一支灯管。我觉得自己受了冤屈。「那只球是他丢的。」我说:「我已经不想玩了。」没有用,我还是得赔偿一支灯管。放学时,我和老三都不想跟对方讲话。他只说:要赔你自己赔,便扬长而去。我看着他挺直的背影与拉得长长的脖子,想到他严厉的父亲。我没有时间为他着想。一支日光灯管大概要一百元。这下我完了。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问我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事,她说她一看我的脸色就看出问题。我很快在爸妈的面前招了。日光灯其实是老三砸的,我说。爸爸却没说什么话。饭后,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她说,她跟爸爸商量,他们愿意赔偿灯管,要我去问老师该赔多少钱。

老师说,我们只要各赔十块钱就好,剩余的由学校出。我听了舒了一口气,相信老三也舒了一口气。放学时,老三留给我的却是同样的狠话:「要赔你自己赔!」快分手的时候,他又说:「你喜欢赔,两支都交给你赔!」这下我又完了。要是他不肯赔,老师会不会叫我赔两支?我不敢把这事告诉爸妈。

第二天,我把钱交给老师,是趁着老三不在的时候时交的。老师说,她会开个收据给我爸妈。把收据交给我的时候,老师又当着大家的面问老三,他跟爸妈讲了没?老三说,他讲了。我暗自吐了一口气。第二天,我从他弟弟那儿探知,老三根本没跟他爸爸讲。他弟弟说:「想叫我们赔,门儿都没。」那语气跟老三一样狠。两三天过了,老师没有再来找老三麻烦。我想事情已经了结,并且怨嘆自己太老实、沈不住气。

有一天,老师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叫老三去找训导主任。他站了起来,狠狠瞥了我一眼。快下课的时候,老三才回教室。进来的时候,他脸色是苍白的,话也不吭就往座位走去。老师本来想开口说什么,看了他一眼又止住了。下课时,我尽量坐在座位上不动。后来我憋不住尿,往厕所走去,担心在那里会被老三逮着。然而甚么事都没发生。我回到教室,偷偷向老三瞥了一眼,发现他一直坐在那儿。过了一会儿,我假装从书包里取东西,又瞥了他一眼。这下我看到他把右腿搁在书桌下沿,同时用手抠着腿上的疤痕。到今天,我都记得他那么执意地抠着自己的疤痕,好像那是一种只有他自己才懂得享受的乐趣。

我开始记下在这里所看到的事情。我只能利用有限的时间断断续续地写。一开始,我无法确定自己要写什么,甚至为什么要写、往哪个方向写去。我在写的时候,与我相隔十七楼的地面不断发出汽车的喇叭声。坐在台北的公寓里,我可以听到更刺耳的声音。这里的喇叭声比较低沈、也比较频繁,像是一群遇到麻烦的小动物,发出此起彼落的哀鸣。接着我听到拉得相当长的喇叭声。我没有理会它。这种个人主义、自我膨胀的声音很快就会自行消失,我认为。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也许那是个警讯或什么的,我得去窗边探个究竟。

起先,我没有看到任何异状。扰人的喇叭声停止了,往城郊方向行驶的车子也呈现停滞状态。然后我看到一个人影,快速越过大卡车前头,走向停在一旁的计程车。他把计程车门拉开,企图把里头的人拖出来。被他双手抓住的那只手臂却没有就范的意愿。因此,你看到这三只手呈现了拔河的状态,偶而还出现第四只手,企图为车内的这只手解套,却达不到目的。隔了一会儿,计程车外多了一名壮汉。我的注意力曾经转移到围观的人,没注意他是怎么出现的。

画面变得复杂了起来。壮汉一手便将卡车司机推开,后者又冲回来,再度被壮汉推开,接着又冲回来,……。使蛮力得不着结果,卡车司机便遥指着计程车骂将开来。原来像姜子牙那么沈着的司机居然经不住骂,这时也从车子走出,学着对方拉长了手臂,伸直了食指。我听不到声音,却可以想像两人在对骂,使用的也许是西周时代便流行的骂词。

不再有新奇的事,我决定走回书桌,反正地面上还有一群人为我守着这齣戏。不久我听到警报器声响。由于声音雷同,我误以为开来的是纽约市的警车。我的判断没错,确实是部警车,出现的速度令人刮目相看。两位司机显然缺乏我所具备的历练,或者虽然有,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公安人员现身后,也没有马上行动,只是伸出手来比划了两下,或许还吆喝了两声。我以为他们会像秦皇护卫一样威武,他们却表现得如我所熟悉的纽约警察。奇怪的是,两位司机也开始表现得如守法的纽约市民(在警察出现的时候),这证明我先前对局势的评估是错误的。总之,事情对我来说算是结束了,我又回到自己的书桌。

我从大会晚宴出来,决定不马上回酒店。我渴望多看看这里的人和物。这变成了我的需要,而不只是好奇。我对附近的肯德炸鸡店发生了兴趣。在待过的城市里,我都存有炸鸡店的回忆。第一次知道这样的店,我才刚到美国,前往一位教授家参加野餐。我看到同车的人从店里捧回一个巨大的纸桶,无法想像里面装的是什么,直觉得不会有好吃的东西。后来,我们自己出外旅行,才真正光临了这家店。肚子饿的时候,炸鸡真好吃。我爸爸也喜欢这个店。那一年,我们全家一起旅游,包括我两岁大的女儿。我爸爸喜欢吃的是比奇饼。那时他还叫不出这个饼的名字,直到同样的店出现在他家附近,这可是十多年以后的事。

我只点了一杯饮料,目的在观看而非进食。然而炸鸡店就是炸鸡店,在哪里看都是同个样。唯一不同的是,飞过千里天空,我却来到一个可以使用自己语言的炸鸡店。我本来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直到我坐下来,看到两个白人加入点餐行列。我勐地想到,在这里他们才是外国人。在美国,在欧洲,甚至在新加坡,我都习惯使用英语点餐。我以为英语是这个连锁店的官方语言。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初次使用生涩的英语来点菜的惶恐。在这里,我却可以大方地讲自己所熟悉的语言,虽然我仍然无法猜测对方的心里在想些甚么,这可是很奇怪的感觉,我跟你说。

走出炸鸡店,我仍然不急着回酒店,便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马路一过路口就变得十分狭窄。拥挤的车道、熟悉的街景让我几乎失去往下走的兴趣。一些我没看过的商品名称,如「夫妻用品」,吸引了我。这里小店的店面都很浅,你一眼就可以望到后面的墙壁。即使如此,每个店里仍然有人守着,多半是年纪不大的姑娘。有个小店的墙上贴着我看不懂的商品广告,跟我小时看到的十分类似。它们都太复杂,太不容易一目瞭然,而且反正都过时了。

我看到一条巷子,里头点着灯,灯光如果在唐代也许还算明亮。巷道一走进便有缓缓的坡度,时代却倒退起码十年。这里很热闹,有好几家小店,都没门面,也没招牌。店里只有三、四步深,却坐满了客人,个个都像变了装的兵马俑。小店的外头起着熊熊的炉火,上面的锅子冒着浓浓的白烟,店东则在一旁忙着,让人觉得有源源不绝的客人要来,虽然每个店一次能容纳的不超过十人。

我从来没有在书籍里读到对这类小店的描写。在水浒传、金瓶梅或者现代人拍的古装片,每个店家都有充裕的空间,可以让人一言不合就比起武来,一动拳脚就踢翻整排桌椅。你从平剧里得来的印象也是如此。没有墙壁的舞台让你想像到一望无际的厅堂。舞台上虽然只摆着两张桌子,坐着正反两派角色,他们却看不到彼此,也听不到彼此的声音,即使其中一方的谈话都把观众逗笑了。这些跟外省人在台北所开的小店很不相同。你会觉得,那些把自家房间弄出来的小馆是走投无路的落难客所发明的产物。

带给我最多误解的是平剧。在里头,动作最夸张、衣饰最复杂、行动最勇勐的总是带兵官。他们永远骑着最难驾驭的马;你看他左一下、右一下,就是抓不住马僮为他准备的鞭子。打仗时,他们永远表现得最卖命。麾下的士兵抓着藩旗,快步跑了半圈,就回后台抽烟去了。舞台前头的两个将军却打得难分难解,连敲锣打鼓的师傅都不免要偷闲找口水喝。带着这样的误解,我常常在国外的会议室里搞错与会者的身份。我总以为,那些块头大、脸孔严肃、戴着眼镜、忙着翻东翻西的人便是长官;在一旁个子肥短、显得无事可做、眼镜搁在桌上的人便是属下。这样的判断经常让我错失跟重要人物谈话的机会。

再走下去,巷道不再明亮。我以为已走到巷尾,却发现原来的巷道一分为二。直走的巷道变得狭窄,看不出路还有多长。右转的路深邃无比,虽然同样幽暗无光,人却往里外走动。我放胆向右走去,步伐因路况不明而变得迟缓。迎面走来一个姑娘,脚步丝毫不见缓慢。我知道在她眼里,这巷道依然保持白日的模样。我处于明显劣势,便知难而退。这时有车子向我开来,明白告诉我,里头还有很长的路可走。然而我也获得好处,刚才经过的小店已变得光明无比。我看到一个老头坐在小杂货舖门口。他把凳子当成置放食物的桌子,自己则坐在石阶上进食。看他手持碗筷的姿势,你会觉得他少时曾勤练书法。

另一位大娘则坐在路对面的墙边。那里有块大石头,现在成了外墙的一部分。她坐在那里,许久没有动静,大概是累了,因而睡着了。椅子似乎是这里缺的东西。过去,我们在屋外乘凉的时候也常有这个问题。只要有大人走出,爸妈就叫我让位给他们。后来我根本不想坐在椅子上,免得一坐下,就有人叫你站起来。然而这里没有小孩,也没闲着的椅子。这位大娘坐在那里等什么?在等着客人离去,才能回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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